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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统一安排,现组织开展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不断提升高校新型智库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级别及经费

智库专项课题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首批拨付一半研究经费,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三、选题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原则上须按原题申报,也可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行性强的咨政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四、申报条件及资格

1.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指省教育厅认定的74家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的在岗教师、专职科研和行政管理人员。

2.每人只能申报1项,有在研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含本类别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智库专项课题与本年度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不能同时获批。

五、结题要求

智库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 1年内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结题条件如下:

1.提交1-2篇咨政建议(3000字以内)和课题研究报告(1.5-2万字),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联盟内参《高校智库成果要报》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内刊采用刊发,可申请结项合格。

2.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纳入有关决策或政策文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及在主流媒体刊发,可申请结项优秀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3年度智库专项课题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智库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和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2.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压缩文件形式报送,包括: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汇总表excel文件(以“选题指南序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名称”命名)。2023年8月21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双面打印各一份。

4.2023年8月24日(周四)当日16点前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

七、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82159889 或企业微信联系

邮箱:kyc9889@163.com

办公地址:主楼1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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