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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抓提升”活动中查找的差距短板,聚焦当前我市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认识,深入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咨政建议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三年行动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1.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2.课题研究坚持结果导向,经费资助以后期资助为主。

3.申报人要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根据《指南》设定的49个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大连实际和自身研究专长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围绕《指南》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要求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3.一人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在研课题已申报结项的除外)。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及时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引用的观点和数据要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3.课题组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研课题相关联成果须注明大连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同时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1.《大连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2.课题研究佐证材料(包括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公开发表、出版及获采用、批示的成果)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3.《大连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式1份。

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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