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第一批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第一批立项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结项范围

1.2022年第一批立项课题;

2.往年延期结项课题;

3.确已完成研究、取得预期成果的2022年第二批及其以后批次立项课题,可申请提前结项。

三、报送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3.成果精华版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式1份。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6.《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一式1份。

四、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6.2022年第一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同意后报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7.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室


  • 附件【4.doc】已下载
  • 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2.xls】已下载
  • 附件【1.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