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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和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采集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和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信息采集工作,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修养、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3.学术造诣深,熟悉本行业的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是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学术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并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4.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选政策和评审纪律。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不徇私情。

二、重点推荐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其他相当层次专家等。

三、上交材料

《评审专家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评审专家汇总表》电子版,以上材料请于10月10日17:00前上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倩

联系电话:82159889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电子邮箱:kyc98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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