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省科技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包括物理、化学、医药、生态、水产、软科学六个评审专业的全省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包括工程及农业系列科技成果转化专业的全省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以上系列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材料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20份,卷内装订1份,另外19份复印件;
3.《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1份;
4.主答论文一式3份;
5.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1份(含封皮、目录、推荐表、证明材料等,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任命)呈报表》、《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按要求装订在报评材料内;
6.《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5份,在卷内《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后装订1份原件,另外4份复印件。
以上1—3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成果转化系列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20份,卷内装订1份原件,另外19份复印件;
3.《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1份;
4.成果转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1份(含封皮、目录、推荐表、证明材料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以上1—3同时报送电子版。
参评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明、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所提供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经省科技厅审核后返还。
三、受理方式
1.申报程序。各学院(中心、所)须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的推荐名单交至科研处;通过学院初审的参评人员,自行携带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指定联系人处。
2.截止受理日期:2017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联系人: 孙强 主楼108 电话:82158256 E-Mail:sunqiang_kyc@163.com
科技成果转化系列联系人: 李朝明 主楼122 电话:82158250 E-Mail:chaomingli@126.co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