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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8号)

发布时间:2017-09-26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现将公开招聘各岗位进入资格复查的最低分数线予以公布。

一、资格复查人员范围

经学校研究确定,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进入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的考生可进入资格复查环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则并列成绩的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查环节。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不可以参加面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附件信息,结合笔试总成绩确定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查环节。

二、资格复查时间

2017年9月26日至27日12:00

三、资格复查内容

我校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对各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未能全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查递补原则

1、进入资格复查环节的各位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9月27日17: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向我校实名反馈是否参加面试环节。反馈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sdgz_cz@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实名反馈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进入资格复查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我校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递补。

3、总成绩在60分以上、面试比例1:3以外但是分数接近入围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有递补可能,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我校将在9月28日至9月29日12:00期间电话通知,未及时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面试安排

通过资格复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在十月份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试。面试形式及相关要求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招聘公告。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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