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的学术交流合作,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及专业发展的适应力,务实开展师资培训“双百计划”,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推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现将2017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文件
1.《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04]16号)
2.《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3]55号)
二、资助类别、名额及费用
1.资助类别:一般访问学者
2.资助名额:2017年学校拟资助5至8名教师
3.资助费用:访学所需培训费由学校承担(最高贰万元),其它费用自理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详见文件:《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04]16号)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向的教师先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点击打开)查询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和导师,然后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学院推荐
各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在不影响当年教学工作前提下可择优推荐1至2名人选。若学院推荐人数为2人及以上,需进行单位内排序。
3.学校审核
学校汇总并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确定资助名单。
4.实际派出
资助人员与接收高校进行联系,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学校协助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报送材料:《进修学习审批表》(点击下载)一式一份
截止时间:5月12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6室)
联 系 人: 栾 兰 朱言军
联系电话: 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