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开展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的学术交流合作,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及专业发展的适应力,务实开展师资培训“双百计划”,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推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现将2017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文件

1.《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04]16号)

2.《关于印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师大校发[2013]55号)

二、资助类别、名额及费用

1.资助类别:一般访问学者

2.资助名额:2017年学校拟资助5至8名教师

3.资助费用:访学所需培训费由学校承担(最高贰万元),其它费用自理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详见文件:《辽宁师范大学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04]16号)

四、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向的教师先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点击打开)查询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和导师,然后填写《进修学习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2.学院推荐

各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在不影响当年教学工作前提下可择优推荐1至2名人选。若学院推荐人数为2人及以上,需进行单位内排序。

3.学校审核

学校汇总并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确定资助名单。

4.实际派出

资助人员与接收高校进行联系,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学校协助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报送材料《进修学习审批表》(点击下载)一式一份

截止时间:5月12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6室)

联 系 人: 栾 兰 朱言军

联系电话: 6588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节假日及毕业生离校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