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启用新版“校园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配合校园“一卡通”项目实施,满足师生员工的交通需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有“校园车辆通行证”进行更换。目前,校园车辆信息采集及证件制作工作已完成,现就新版“校园车辆通行证”启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版“校园车辆通行证”启用时间说明

1、12月10日,正式启用新版“校园车辆通行证”。

2、12月10日至12月23日为过渡期,我校师生员工可持新版或旧版“校园车辆通行证”驾车进出校园。

3、12月24日后,旧版“校园车辆通行证”停止使用。

二、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说明

1、“校园车辆通行证”的启用关乎每位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与人身安全,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工作。

2、当前,我校存在部分学生不符合“校园车辆通行证”办理条件但仍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园停放车辆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学校自下学期开学之日起,禁止此类车辆进入校园。

3、请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提醒驾驶车辆的外来办事人员,尽量避开早高峰入校,并与保卫处电话确认后放行。

4、请将“校园车辆通行证”置于副驾驶一侧前挡风玻璃的明显位置,车辆进出校园时,主动配合安保人员检查,并遵守学校关于交通秩序管理的相关规定。

5、应妥善保管“校园车辆通行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及时到保卫处重新申请办理,原证同时作废;严禁仿造、涂改和外借证件,一经发现外借情况,除没收“校园车辆通行证”外,将不再为外借者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

6、如教职工离职、学生毕业,须将“校园车辆通行证”交到保卫处统一销毁。

7、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所属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不配合安保人员查验、外借证件的人员,以及不遵守学校交通秩序管理各项规定的车辆,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对证件持有者所属单位或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时予以扣分。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