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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12年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为做好2012年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评审工作,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评审方案》(辽师大校发[2012]41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评审方案》(辽师大校发[2012]41号)

二、评审范围

凡2012年9月1日在职在岗,符合《辽宁师范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评审方案》(辽师大校发[2012]41号)评审范围规定的人员均可参与评审。

三、岗位职数

经学校申报,省人社厅审批,本年度可评审的各级别普通管理岗位职数如下: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2

5

21

不限职数

四、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期限

内 容

基层单位

推荐阶段

9月19日至20日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宣传工作。

9月21日至27日

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表。

本人述职,基层单位聘用小组考核审议,填写推荐意见,多人申报的要排序。

上报材料

阶段

10月8日至12日

校聘用委员会办公室收取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信息有误人员情况反馈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组织资格信息有误人员提供佐证材料并至人事处登记,否则以学校登记信息为准。

学校审议

阶段

10月15日至19日

普通管理岗位评审小组负责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人选。

校党委会讨论决定职级晋升人选。

公示晋升人员名单并受理申诉。

落实聘任

阶段

10月22日后

报省人社厅审批,根据省厅批复意见,基层单位聘用小组按晋升级别重新拟定岗位说明书,并报学校审批,通过省厅审批的人员签订新岗位说明书,下聘文,兑现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五、若干具体问题

1、本年度评审任职时间的计算:从现聘岗位职级算起,至2012年9月30日。

2、普通管理岗位职级晋升不可越级申报。

六、报送材料

1、《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表》纸质稿(16K,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至支撑材料)及电子稿。

2、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

2.1 支撑材料包括目录、《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表》、及《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表》提及荣誉称号、文章、文件等的复印件(A4),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形式见模板。

2.2 单位须有专人负责审核支撑材料,在验看原件的基础上,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中签字。

2.3 凡《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表》提及的荣誉称号、文章、文件等,均须在支撑材料中有所体现,否则不予认定。

3、《2012年度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汇总表》纸质稿(A4,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以上材料需以单位形式上报,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报名。

报送部门:人事处人事科(主楼208室)

联 系 人:栾 兰、朱言军

联系电话: 82158239

附件:

1、《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表》

2、《2012年度普通管理岗位晋升评审汇总表》

3、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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