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研培计划的申报单位为普通本科高校。普通本科高校须具有较强的非遗相关领域研究与教学基础、相应的教学场地、后勤保障能力和专门工作团队。

研培方式

围绕全省非遗保护重点工作,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申报的计划可以是传统技艺、传统表演艺术、传统美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研修培训,也可以是非遗保护传承创新性培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研培方式:

1.研修。研修班面向具有较高水平、掌握核心技艺的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弟子。每期参与人数不超过25人,培训时长为15天左右。学习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实地考察、成果交流等,活动地点不限,在院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总时长的60%。

2.培训。培训班面向掌握相关技能艺能的项目从业人员,从事非遗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等。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数字赋能非遗、非遗旅游产品研发与市场培育、非遗展陈设计等方面的培训班,可将非遗工坊、非遗传承群体等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可以采用线下线上教学方式,每期参训人数不少于25人。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单位要扎实做好研培任务前期调研,开展项目研究,摸清项目存续状况、传承人现实需求等,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授课内容、细化课程设置,形成具体研培任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师资、培训条件、培训预期效果等内容)。非遗研培经费由主办单位自筹。

三、申报批准与执行

获批项目应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开展学员的组织和遴选,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统筹负责教学管理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期研培任务的相关教学材料、课程实践和考察交流等进行记录和备案,积极传播研培成果,扩大媒体宣传。2026年底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年度研培报告。

四、绩效管理与支持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列入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的任务执行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考核。在省级研培任务中,对于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且完成4期以上研培任务的参与院校,推荐申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院校。

、材料报送

1.请于2月25日前,将《2026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计划申报表》(见附件)PDF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

侯力箫 18525570810

史慧 15940917281


附件:2026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培计划申报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为辽宁师范大学“十五五” 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的倡议
下一条: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