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督导评价对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激发教育督导与教学管理工作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热情,推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学校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优秀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案例应聚焦完善校院两级督教、督学、督管、督改、常态评估监测“五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以及学校内部督导、评估监测、专项督导、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重点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师团队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效能提升等过程中教育教学督导机制、监测、评估评价创新;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教育评价与科学决策机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等(案例题目自拟)。
(二)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的案例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撰稿要求
(一)真实性。案例须源于实际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本地、本单位或个人在教育和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中的具体举措、成效及思考。
(二)典型性。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价值,对破解国家、我省及我校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教育督导工作、教育评估监测、教学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三)原创性。案例须为原创作品,紧扣征集主题,严禁抄袭剽窃,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规范性。案例结构清晰,语言简洁流畅,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建议包含案例摘要、背景与问题、过程与方法、结果与成效、启示与推广价值等部分。字数以3000—4000字为宜。案例格式见附件1。由各类AI撰写的案例不得参与征集,与教育督导与评价无关的案例不得参与征集。
三、奖励办法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设置特等奖(2%)、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不限),学校将以适当方式推广优秀案例成果。
四、推荐办法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分为校院(部、中心)两级开展。院级评选由学院(部、中心)自行组织,每个单位最终推荐2-4个案例参加校级评选。评选标准见附件2。
五、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范围为从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及研究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的广大教师。
2.院级遴选阶段为2026年1月15日—3月10日。请于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17:00前,将学院推荐案例的WORD电子版和有本人签名、学院盖印的PDF版发送至邮箱zpzx@lnnu.edu.cn,请注明邮件标题:XX学院(部)+优秀案例评选推荐。
六、联系人及方式
何老师:82158571 或微信“i辽师”联系
聂老师:82158571 或微信“i辽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