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引领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绿色的祭扫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倡导文明祭扫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树立文明祭扫的新观念,弘扬社会新风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带头“清”“明”过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做到“八个不得”:不得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不得违规使用公共物资、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个人祭祀及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不得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不得出现违规焚烧纸钱、抛撒祭品等造成环境污染、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不得出现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聚焦节日期间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快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0411-8215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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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