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人选推荐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评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有申报意向的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基层单位审核推荐: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推荐书中签署意见。每个评选项目各单位限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学校评选推荐: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评审、公示、推荐。
4.报送省厅: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推荐人选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及word电子版)
2.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与推荐书合并装订)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excel电子版)
(二)教育教学奖推荐人选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及word电子版)
2.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与推荐书合并装订)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excel电子版)
4.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以上纸质材料均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按“姓名+所在单位+申报项目”方式命名报送至邮箱lsdszk@163.com。
报送时间:2023年8月28日12时前
报送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 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