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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专业指导团队建设,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组建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专家库。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长期从事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为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包括省内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科研人员、普通高中工作人员和有关高校工作人员等。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公平正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三)具有丰富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普通高中教育相关政策和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流程。

(四)原则上各地教育行政人员须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市级研究机构人员须任副院长及以上职务;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人员须任副校长及以上职务,且在教科研机构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普通高中工作人员须任副校长及以上职务,在普通高中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曾担任过省政府督学、省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省级评估组组长和研制相关文件的人员将优先考虑。

(五)身体状况良好,愿意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具有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推荐遴选程序及名额

1.个人申请。

2.基层单位审核。

3.学校推荐。

4.全校推荐名额:5人。

四、上报材料

1.《辽宁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1)

2.《辽宁省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专家汇总表》(附件2)

上报材料请分别上交经学院签字盖印的纸质版一份和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

电子邮箱:lsdszk@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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