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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留学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队伍建设,推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更新和增补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周岁),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2.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重点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以及上述相关部门分管校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二、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基层单位审核。

3.学校推荐。

三、上报材料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辽宁省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1)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申请表》(附件2)

上报材料请分别上交经学院签字盖印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份。

电子邮箱:lsdszk@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联系电话:82156588 8215999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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