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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青年科技之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筹)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以上项目均实施限额上报,其中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全校限项2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全校限项2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全校限项3项;科技之星项目全校限项5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根据支持对象和条件,按照限项、规避重复支持等要求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4、申报人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

5、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218.60.90.30/kjjpm),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1、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提前进行预报名并注明申报项目类别,于10月23日之前将预报名信息直接发送至kyc9889@163.com。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31日17点。

2、项目申报人在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后提交,并在附件中下载计划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1月1日之前17点提交至科研处122室。

六、联系人

联系人:姜舜

联系电话:82159889或企业微信

邮箱:kyc98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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