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我校人才协议年薪制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40号),现对协议年薪制人才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聘任满3年的协议年薪制人才。
二、考核要求
协议年薪制人才中期考核由所在学科和学院组织实施。协议年薪制人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人才所在学科和学院根据人才签订的聘期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材料
协议年薪制人才中期考核情况报告(含考核过程、考核结果、聘任以来的成果等)。
报送时间:5月20日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
联系人:朱言军 郑德崎
电话;82156588 82159996
邮箱:lsds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