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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科协2022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科协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研究方向参照《2022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根据《2022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本批次智库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3项。

4.本批次智库项目拟于2022年10月底前进行结题验收。

、项目管理方式

1.确定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下达立项文件以及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分两次拨付,确定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的60%保障项目运行,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项目完成,由省科协出具结题证书(证明)。延期结题或不合格整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将不再支付剩余经费。

4.成果运用。项目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5.宣传推广。省科协会同项目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推广。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及制度。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五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辽宁日报、求是杂志)发表,或者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省科协将在今后的智库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于2022年4月8日16点之前将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c9889@163.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舜 138049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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