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22年清明将至,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清明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安全、绿色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夯实责任
为推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记疫情防控是“国之大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上来。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作风、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各单位(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的信心、耐心、恒心。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起来,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一是遵守属地和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倡导师生非必要不出市,尽量减少出行,做好防护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严防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代替祭扫、追忆遥祭等绿色文明安全的祭扫活动,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收送红包、滥发津补贴、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三是提防“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纠正畸形消费观、享乐奢靡之风;四是严禁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惩违规违纪
清明期间,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部门和学校对疫情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通报,以严明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树立清廉过节良好风尚。
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0411-8215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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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