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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截止3月7日,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

2.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 地 址:主楼108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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