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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条件

1.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四、受理方式

1.受理时间:截止3月7日,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

2.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 地 址:主楼108室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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