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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通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类情况

1.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承担。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3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受理范围:仅受理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请。

2.申报省自然基金指导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申报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获博士学位三年以内,年龄40周岁以下。

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现有省财政资助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2018年度资助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项目继续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评审结合的方式(网址为:kjjh.lninfo.gov.cn),相关佐证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请在系统中“5.4面上项目”对应的申报表中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请在系统中“5.5博士启动基金”对应的申报表中申报。两者不可兼报。

2.系统账号直接注册为辽宁师范大学二级用户即可,然后联系科研处开通账号;原有账号的申请人请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

3.纸质申请书一式9份,附件1份报送科研处。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项目需上传的附件包括: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8项目预算说明书、21发表的论文著作。

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需上传的附件包括: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8项目预算说明书、12博士毕业证学位证、20发表的论文著作。

四、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2018年6月12日全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朝明

联系电话:82158250

办公地点:主楼122室

电子邮箱:chaomingl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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