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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5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此项推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详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

二、推选名额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教师长期表现,最多推荐1人作为本单位参评人选,并填写《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没有推荐人选的也需报送无推荐人选说明)。

2.学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并推荐。

四、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一式一份。

报送邮箱:rsc@lnnu.edu.cn

报送时间:2018年5月18日17:00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主楼204室)

联 系 人:栾 兰 郑婧怡

联系电话: 82156588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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