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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部署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及相关要求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辽宁省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3.关于修订《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出国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政策文件,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附件1)。根据申报指南,登录申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组织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的选派人员参加申报,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不用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

3.学校汇总: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

4.学校报送: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受理部门。

三、申报指南及平台

1.2018年申报指南(点击查看)

2. 2018年申报平台(点击查看)

四、报送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2.其他材料(附件2)

五、报送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房间)

电子稿发送邮箱:rsc@lnnu.edu.cn

联 系 人:栾 郑婧怡

联系电话: 82156588

人事处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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