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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了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特别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现就此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

研究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专项课题经费共计5万元,视课题申报数量及论证质量、研究选题、预期成果等情况确定项目资助数量及单项课题经费。

二、申报范围

课题申请者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申请者应为学校理论宣讲团、团员青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成员及学校各单位(部门)党务工作者。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有在研的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

3.课题以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进行推荐和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可申报1项。学校理论宣讲团、团员青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成员申报此课题,不占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申报该课题的名额。申报重点课题原则要求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有校级以上研究课题项目结题证书),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需填写《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同时A4纸一式二份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交送科研处。

2.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会同组织部组织相关评审人员进行终审立项。

3.立项后,请课题负责人按照立项申请书的内容、时间和经费预算等统筹规划,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4.本期课题结题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贾玥 电话:82159266

Email:kyc9266@163.com

组织部联系人:齐迎 电话:82158217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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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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