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大连市2017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市科学技术奖共设置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两个奖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应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2.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辽宁师范大学并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3.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技奖励的不能推荐市科技奖励。
4.项目已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大连市2017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确定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2.请申报人于5月16日前向科研处申请网络申报账号,确定申报资格。
3.申报人需于5月25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月1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6月16日前上交与网络推荐材料相符的纸质申报材料6份(原件2份,复印件4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附件1。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倩
联系电话:82159889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电子邮箱:kyc98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