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大学校博士引进力度,实现人才的深度甄别,提高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设立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学校对于新进博士设立专项科研启动项目,以科研立项形式进行科研资助,取消原博士科研启动经费。
2. 学校以当年参评新进博士为基数,按照2万/人的资助标准,划拨新进博士专项科研启动项目年度业务经费。
3. 学校对新进博士专项科研启动项目实行差别资助。项目分为文理两大类,各分三个档次。文科一、二、三档的资助额度分别为2万、1万和0.5万。理科一、二、三档的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3万和1万。其中获批理科一档资助的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本年度科技厅项目的评审。
4. 学校按照当年参评人员的整体水平和新进博士专项科研启动业务经费总量确定各类别、各档次的比例。
5. 新进博士须参评入职后最近一次的项目评审。因故不能参评的,只保留下一年度评审资格。
6. 人事处负责年度新进博士专项科研启动项目业务经费的计算工作,科研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
7. 2017年4月1日以后入职的博士需参与新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评审。
8. 本通知由人事处、科研处共同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