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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寒假、春节将至,为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通知要求,现就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周密安排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寒假前通过有效途径面向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恐反恐”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确保单位及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人防力度,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值班值守,保障安全稳定。假期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巡查工作,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置和上报,并做好值班检查记录。各办公室、实验室不要留存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做到人走断电、断水、断气、关窗、关门,并在不使用的办公室和实验室门上贴上封条。

五、严格活动申报,强化安全管理。凡在假期期间召开会议、培训或举办活动的单位、部门,应事先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允许后到保卫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活动的各项处突预案,严防事故发生;对于未经学校允许召开的会议、培训或举办的活动,所涉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校,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后果由活动举办单位和个人负责。

六、规范校园管理,确保安全秩序。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搞破坏活动。一是对假期在校内施工的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加强管理,相关人员名单要上报保卫处备案。二是要加强对研究生宿舍区的管理,严格宿舍进出询查登记手续,若发现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三是加强教学楼和办公楼的管理。假期期间学校将封闭部分教学楼,有教学和实验任务的教学楼,请各单位于1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卫处,进出楼宇的人员要主动出示证件配合核查。寒假及春节期间,师生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七、及时上报信息,畅通信息渠道。各相关单位做好留学生、外教、研究生等留校人员信息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书面上报学校保卫处。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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