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5〕184号),不断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以学科门类为单位,以部分高校为依托,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支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项目)20个。
2.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进一步推进校所、校企合作,支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支持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3.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支持省内高校建立20个研究生实践基地。
上述各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及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纳入学院的目标考核体系,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按照文件附件各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按省教育厅要求,申报项目需在校内公示。各单位请于11月4日17点前,按要求将各项目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dawei1396@163.com)。
联系人:佘大为 联系电话:9385。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