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满足我校学科建设、工作任务调整及空缺岗位人员补充的动态需求,建设一支以师资队伍为主体、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若干意见》《辽宁师范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辽师大党发〔2015〕20号)《辽宁师范大学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辽师大党发〔2016〕18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我校空缺岗位人员补充需求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实施以优秀青年博士为主体的人才储备战略。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以青年博士(尤其是35岁以下优秀博士)为主体的人才储备;严格落实学校“以完备师德为前提条件,以较高从师技能为门槛条件,以较强的科研能力为留任条件”的专任教师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现人才的深度甄别,为师资队伍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团队为依托进行人才补充。各单位要围绕学科建设来凝练科研团队,围绕科研团队建设来进行人才补充,积极探索以科研团队为师资队伍建设基础单位的新模式。
3.明确从严设岗、加大流动、逐步解决岗位空缺的工作思路。学校对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适度空缺将成为常态。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工作必需,科学设置岗位,逐步解决人员空缺问题。同时,各单位要激活弹性管理机制,加大对教师岗位的分流工作力度,打通各类岗位之间转岗的通道。现阶段主要通过校内调剂、内部挖潜来解决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的空缺问题。
二、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期限
| 工作主体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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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至11月18日
| 基层单位
| 在本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框架内,按照学校二维指标描述的思路对各岗位重新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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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单位师资分类的实际情况,从整体上把握本单位需补充师资类型。
2.根据本单位现聘人员情况及所需师资类型,确定补充师资的具体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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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公开招聘目录填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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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至23日
| 基层单位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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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以后
| 人事处
| 与各单位就需求必要性、设置可行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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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
| 审议并形成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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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书面告知各单位专任教师岗位学校审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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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谓岗位设置二维指标是指通过两个维度来描述岗位,一维描述岗位工作内容,一维描述岗位工作要求。
三、需求计划填写说明(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因2017年度辽宁省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尚未确定,为提前做好准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专业目录规范填写需求计划。
2.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将成为2017年全年招聘的依据。需求计划一经形成,全年固定、有效,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整,请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汇总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汇总表》电子稿(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邮箱:lsdrsc@163.com
3.《无申报说明》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送截止时间:11月23日17:00点
报送部门: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4室)
联 系 人: 栾 兰 朱言军
联系电话: 8239 6588
人事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