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 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布置及推荐工作。
一、参评范围及岗位数额
1、符合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教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2、岗位数额:2016年图书资料系列副高级2人;中、初级不限。
二、填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翔实填写打印《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3、报送材料均为A4纸打印,按照图书资料报评材料目录夹装即可(因上报省厅材料还有其他内容需要填充,所以不必装订成册)。
4、曾经参加过省内评审的人员只需重新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并将新获得的科研成果、业绩贡献等补充材料另行装订成册,与旧卷材料一并报送即可。
三、其他事项
学校拟于2016年7月中旬召开图书资格系列校内评审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通过人员材料于2016年7月20日报送至辽宁省文件厅,参加全省统一评审。
各单位或个人若对参评者申报材料有异议,可通过电话82158676或发送邮件至hrobgs@lnnu.edu.cn实名反馈信息;人事处将对反馈信息认真核实,若经查实确实存在违反评职要求者,取消评审资格并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当事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7月11日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6房间)
联系人: 张丽杰 朱言军
联系电话: 8676 6588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