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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节假日及毕业生离校期间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端午节将至,毕业生离校在即,暑假也日渐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纪委十二项规定精神,按照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节日期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相关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明节假日及毕业生离校期间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一、严明“十个严禁”,知底线守规矩。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五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七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八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九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十是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另外,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二、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党章和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早教育、早提醒、早防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远离违纪红线,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坚持“一案双查”,严格监督执纪。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四风”问题,对易发多发环节,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对欺上瞒下、隐瞒问题不报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校纪委举报电话:82158313,82158223

举报网站邮箱:lsdjw@lnnu.edu.cn

举报投信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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