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科技厅现启动2016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公益研究基金“)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博士应占30%以上。
2、三年内已承担本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省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省科技厅对学校申报实施限额申报,全校限额推荐2个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
4、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务必于6月2日前把项目名称及摘要报科研处,过期不报不予受理。
5、项目由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牵头,联合科技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才可申报。
6、申报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通知》中重点研究方向。
二、申报材料及受理时间
1、确定申报资格后,开通网上申报账号,于6月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6月8日前上交科研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强 电话:8256 电子邮箱:sunqiang_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