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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二代子女2016年秋季入托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辽师大幼儿园将于6月21日进行本校教职工二代子女秋季招生报名,现将报名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托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2月28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幼儿父母任一方是辽宁师范大学的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即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1日(周二)下午13:30——16:00。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是教职工本人为子女报名。

2.报名时家长须持相关证件:

(1)本人工作证及复印件;

(2)本人所在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不接受电话报名。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资格。

五、收费标准:

保教费:580元∕月。

六、报名地点:

辽师大幼儿园正门(当日有专人负责)

七、咨询电话:

82156660(胡园长)

82159882(李园长)

八、温馨提示:

1.参加早教班的孩子要秋季入园的同样需要报名。

2.2017年3月份幼儿园不招生。

九、解释单位:幼儿园

十、附招生年龄说明。

辽师大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生年龄说明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幼儿园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近年来,入园难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幼儿园首先要解决适龄幼儿的入园难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我园2016年秋季招生年龄段为: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即年满3周岁的幼儿。

为照顾本校部分教职工仍有提前入园的需求,幼儿园暂时保留托班,招收辽师在职教职工子女(不包括三代子女),招生年龄段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半的幼儿。望广大教职工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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