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假期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1月17日(周日)—2月27日(周六)放假,1月16日、2月28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春假及“五一”劳动节:4月30日(周六)—5月8日(周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9日(周四)—6月11日(周六)放假调休。6月12日(周日)上班,学生补6月10日(周五)课程。
六、暑假:7月17日(周日)—8月27日(周六)放假,7月16日、8月28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5日(周四)—9月17日(周六)放假调休。9月18日(周日)上班,学生补9月16日(周五)课程。
八、国庆节:9月30日(周五)—10月9日(周日)放假;9月28(周三)—29日(周四)校运会;9月24日(周六)上班,学生补9月30日(周五)课程。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15年12月23日(周三)前将寒假值班表报校务办公室行政科(主楼203室);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报校务办公室秘书科(主楼216室),电子版发送至:xwb@lnnu.edu.cn。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防汛工作;组织和服务好在校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