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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教办发【2015】9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教育研究报告;已通过结题鉴定的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课题研究报告。已在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政府奖励评选中获奖的成果不予参评。

2、参评成果有效期限定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

二、申报办法

1、本次优秀成果评选的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基础名额10项,增报名额6项,共计16项。

2、如全校申报总数超出申报限额将采取校内评审方式择优推荐申报。

三、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①《申请书》一式1份;②参评成果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③《评审参阅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④与《评审参阅表》相应“佐证材料册”一式2份(实名、匿名件各1份);⑤《申报汇总表》。

《申请书》、《评审参阅表》(实名)与《申报汇总表》)需电子文本。

2、装袋要求:每项成果的材料分装实名和匿名2个材料袋:实名材料袋贴实名《申请书》首页;匿名材料袋贴匿名《评审参阅表》首页。

四、受理方式

截止受理日期:7月13日

联系人:邓志超 主楼108 电话:9892(内线)Email:kyc98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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