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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在职教师、加强学术合作交流、促进师资队伍整体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水平建设,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拓宽学术视野,务实开展师资培训“双百计划”中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详见《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将2015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问类型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2、一般访问学者。

二、选派标准

本项目选派对象应为在职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

2、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应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或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 一般访问学者应为50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

三、选派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

2、访问学者派出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各单位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以不影响当年教学工作为前提、择优推荐1至2名人选;

3、被推荐人网上查询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选取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填写并报送《进修学习审批表》至学院办公室;查询时间:8:30至18:00;查询地址: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

4、单位形成部门推荐意见后完成《进修学习审批表》的审批及报送工作,若因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申报人数超过2人请在基层单位审批意见中排序上报;

5、学校汇总并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确定后公布资助名单,做好后续派出工作。

四、资助名额及费用

2015年学校拟资助15至20名教师,资助费用以最终确定的接受访问学校学费为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学院教师并认真组织实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06室)

联系人: 张丽杰 夏鸿飞

联系电话:8676 6588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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