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相继开始,现将有关调档事宜通知如下:
凡已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同学,收到调档函后,请在调档函左上角处写明在辽师就读期间的完整学号、学院、专业、联系电话,然后将信息填写完整的调档函原件(请自留复印件以备他用)交到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南院音乐楼一楼)。待7月毕业生档案完全形成后,学校将通过机要形式,把全部档案统一转递至录取院校。如有提前调档要求,说明理由单独办理;档案馆也可根据录取院校的要求,出具《同意转档证明》。凡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同学,请持我校研究生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登记即可,作为毕业生档案转递的依据。
提请注意,请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同学务必在离校前及时提交调档函,若不及时递交调档函,档案将无法寄出,造成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档案馆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