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自1986年起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
2. 3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及申报方式
1.我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数额为2项,各教学单位原则限报1项,最多不超过2项;
2.我校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各教学单位原则限报1名,最多不超过2名。
3.申报方式: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后参加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三、个人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请自行下载《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填写前八项内容,将申报表(推荐书)一式两份左侧装订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第九项内容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请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丽杰 夏鸿飞
联系电话:8676 6588
电子邮箱:hrobgs@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