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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文章来源:新闻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自1986年起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

2. 3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名额及申报方式

1.我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数额为2项,各教学单位原则限报1项,最多不超过2项;

2.我校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各教学单位原则限报1名,最多不超过2名。

3.申报方式: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后参加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三、个人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请自行下载《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填写前八项内容,将申报表(推荐书)一式两份左侧装订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第九项内容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请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丽杰 夏鸿飞

联系电话:8676 6588

电子邮箱:hrobgs@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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