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发(2013)4号文》“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 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在全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认真做好节能、节水等工作,积极创建节约型校园,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对各自管理和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电闸开关和照明灯具、水管、水龙头等设施是否完好,若有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报修电话:82158639,82158587,82158060。
二、各单位及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自查,切实做好各种用电设备、设施的经常检查,离校前一定做好断水停电工作,切断办公室或本单位所属的电器设备相关开关,关闭供水阀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的发生。
三、放假期间,学生自习用教室应相对集中。凡不需使用的教室,各楼门卫、保洁人员要切断电源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违反学校相关规定使用教室或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各类性质的辅导班。
四、各单位要教育假期在校师生提高用水、用电安全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和超负荷用电,值班及工作人员离开房间时注意及时关闭水源、电灯等,做到安全、节约。
五、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教育、督促相关人员在充分利用仪器设备和科学研究的同时,注意用电安全,节约水电资源。
六、寒假期间,留校值班人员,应加强安全用水用电管理,离开办公场所时,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关好水龙头等,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停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学校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后勤管理处、节能办公室将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