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相关假期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5日(周六)、4月6日(周日)正常休息,4月7日(星期一)放假。
2、春假及“五一”劳动节:5月1日(周四)—5月9日(周五);5月10日(周六)、5月11日(周日)正常上班,学生补5月5日(周一)、5月6日(周二)课程。
3、端午节:6月2日(周一),与周末连休。
4、中秋节:9月8日(周一),与周末连休。
5、国庆节:10月1日(周三)—10月7日(周二);9月29日(周一)、9月30日(周二)全校运动会;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学生补10月6日(周一)、10月7日(周二)课程。
6、暑假:7月13日(周日)—8月23日(周六);7月12日(周六)、8月24日(周日)正常上班。
7、寒假时间另行通知。
8、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
9、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切实组织和管理好在校学生,要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