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2013年职称工作安排的要求,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王辉等17名同志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确定陈迁等25名同志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刘亮等20名同志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现公布如下:
一、 教授17人
岗位评审数额内8人
王辉
| 洪飏
| 隋秀英
| 由忠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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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耕
| 鄂齐
| 陈吉荣
| 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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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评审数额外9人
梁剑兵
| 刘群
| 马治国
| 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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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木宏
| 蒋重清
| 苗福盛
| 陈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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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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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教授25人
岗位评审数额内16人
陈迁
| 武传表
| 张明辉
| 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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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宁
| 孙景昌
| 柯丽娜
|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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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莉
| 闫杰
| 李洪艳
| 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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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彤
| 都晓娟
| 王兵
| 孟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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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评审数额外9人
傅海峰
| 王秋菊
| 金百东
| 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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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瑾
| 崔立中
| 王静
| 李芳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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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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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讲师20人
刘亮
| 曾环
| 全俊龙
| 魏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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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康
| 梁雪珊
| 宋洋
| 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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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向华
| 贾舒涵
| 线晨
| 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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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
| 赵丹丹
| 迟文敬
|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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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雨
| 冯晓苏
| 邹俊峰
| 浦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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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师生监督。
联系人:张丽杰 电话:82158676
夏鸿飞 电话:82156588
辽宁师范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3年月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