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已启动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3年上半年结题工作,请有关单位和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结题材料的汇总及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2008年以来批准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各类课题(含思政专项),均可申请结题。本次结题验收后,按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仍未结题的2008年批准的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销立项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二、相关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单独装订,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经费总决算表》、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公报、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独立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一式三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三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4、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700元。
三、受理方式
截止受理时间:2013年3月25日
联系人:邓志超 电话:82159892 Email:kyc9892@163.com
科研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