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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承办。

校内由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教师的动员组织、报名督促与参训情况管理工作。

二、培训对象

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从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一线教师等。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的全环节。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模式,设“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参训教师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

五、培训环节与时间安排

参训教师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参加学习。

培训分为以下环节:

(一)素养测评。参训教师登录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

(二)课程学习。1.未来教师专项学习。系统依据测评结果,从“未来教师专项”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参训教师完成3门课程学习。2.学科专项学习。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文科、理工科等四选一),完成10门课程学习。3.实验教学专项学习。参训教师可在“实验教学专项”学习模块中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

(三)线上测试。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测试合格即可。

(四)获取培训证书。完成相关信息核实后,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培训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可由参训教师在平台自行导出。

请参训教师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与测试。具体《学习指南》参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是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参尽参。

(二)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各学院(部)指定1名培训工作联系人,于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前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指定邮箱;并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汇总本单位教师报名学习人数及培训完成情况,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82158589 82158550

电子邮箱:jsfzzx@lnnu.edu.cn


附件: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学习指南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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