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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文章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及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了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我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公示名单如下:

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心理学院

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肖立莉

辽宁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孙 岩 金星彤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82158239

电子邮箱:lsdrsc_s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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