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按学科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两大类(不含教育改革、思政类专项),按项目类别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创新发展项目、人工智能专项四类。
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并重。面向辽宁产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2211”产业体系建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农业科技、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卫生健康、文体旅融合等领域,凝练科学问题与工程技术问题,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供给能力,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产出一批具有辽宁特色与显示度的创新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自主选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人工智能专项三类,自主选题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青年育苗项目。
(一)自然科学类
1.自主选题项目:支持教师面向科学前沿与辽宁发展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家级项目储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机器人、工业母机、工程机械与高端重型装备、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高品质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能源、电力装备、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轨道交通、汽车、智能育种、耕地质量提升、作物绿色种植、畜禽高效养殖、水产现代养殖、农产品加工、未来食品制造、生态环保、节能降碳、资源循环、海洋科技、安全监测预警、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应急与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文体旅融合、卫生健康、纺织服装等方面,为重大项目育苗。
2.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组建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的稳定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校、跨单位协同,培育学术领军人才与科研骨干,提升服务重大战略与产业需求能力。
3.人工智能专项:支持大模型基础架构与算法、量子计算、生成式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取得原创性基础理论突破;围绕多模态智能、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方向创新,聚焦智能分子工程和生物工程等融合技术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推动重点领域操作系统等关键基础软件研发,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操作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工业软件等系统软件融合。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学科范围依据《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设置,涵盖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科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 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1.自主选题项目:支持理论创新、应用对策研究,突出辽宁振兴、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数字治理、冰雪经济、海洋经济、低空经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特色方向。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研究。
2.创新团队项目:支持跨学科融合、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产出标志性成果。
3.人工智能专项:支持现代化治理体系、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社会风险感知、文化传承与创新、国家文化安全等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有组织科研。鼓励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研究。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人员。已获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主选题类项目;已获批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面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主选题类项目;已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获批202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自主选题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以重复内容申报。
(二)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本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同期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须本人同意并实质性参与;自主选题项目须吸纳3名及以上在校生。
(三)自主选题类青年育苗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为加大女性科研人员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自然科学类自主选题项目女性申请人放宽2年(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创新团队项目应以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为依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验,近3年须有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团队人数应在5人以上,其中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五)人工智能专项要求申报团队应具备相关研究基础和相应的科研条件,申报内容应围绕本年度支持方向开展,申报书中指南方向根据一、项目类别中人工智能专项支持内容填写。
(六)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7月1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七)涉及人体试验、实验动物、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须严格遵守伦理审查、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等规定。所有涉及科研实验的项目均须提交《科研实验承诺书》。
(八)存在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违背科研伦理的,一律不得申报。
(九)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过程管理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我校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结题标准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学校将对立项进行中期检查,请申请人明确项目年度研究计划,科学规划研究进程。
三、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订成一册,一式1份。
2.涉及科研实验项目提交《科研实验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单位盖章。
3.所在单位汇总的《2026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4.《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以上材料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规范,分类别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受理安排
1.受理时间:6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 贾玥 9266 kyc9266@163.com
人文社科类 姜姗 8250 kyc8250@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