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视频广播
精彩视频[更多]
近期热点

关于做好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2 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辽教通〔202616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辽宁省体育、健康、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与美育工作的育人使命和核心要求,恪守高尚师德师风,秉持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自觉以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业务实践,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良。

()业务素质过硬。治学严谨务实,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扎实;精准把握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教育教学规律,长期深耕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显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全国或本地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美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与良好公信力。一线教学人员须具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须具备较高政策水平与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与体育、健康、美育教指委工作的时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相关教学、科研或名师奖励的专家,以及本领域资深专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名额分配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我校总共可推荐人选3名。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表》(附件1)、《辽宁省教指委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622日前上述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主楼112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 82159239

史慧 82159858


上一条:关于为辽宁师范大学“十五五” 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的倡议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五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