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上级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深化党规党纪学习,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加强纪律教育;各学院要围绕“学生、家长不送”“教师不收”强化纪律提醒;各教辅单位要聚焦对外经营服务活动,源头防范廉洁风险,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严的基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涵养优良师德师风,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引领形成务实、节俭、文明、健康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守好纪律底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身份意识,时刻保持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的清醒自觉,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礼品或通过电子红包、快递邮寄等形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二是严禁借家访、培训、调研、社会实践、学术会议、访企拓岗等之名违规旅游和违规吃喝行为;三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用社会车辆作为定向保障公务用车,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六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七是严禁铺张奢侈浪费,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八是严禁在网络平台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九是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十是严禁出现插队、破坏公共设施、寻衅滋事、辱骂他人、与学生违规聚餐饮酒、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规补课等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三、从严监督检查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校纪委将加强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深入校内外重点场所、关键点位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顶风违纪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寸步不让、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监督电话:0411-82159175
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