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同意胡心颜等80名学生转专业(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以上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日至4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转专业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须留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82159600 邮箱:jwk@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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