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要通过召开会议、开展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纪律提醒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与“四风”问题作坚决斗争,带头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带头树立良好师德师风,自觉树立文明祭扫理念,积极践行文明祭祀风尚。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违规吃喝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学生家长提供的娱乐、健身等活动;三是严禁以祭奠或祭扫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四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五是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六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七是严禁值班值守期间饮酒以及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八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网络空间发表不当言论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学校党风校风监督员要按照校纪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校纪委将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强化“一案双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电话:0411-82159175 0411-82158223
举报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